各装饰企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装修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装修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引导装修施工企业科学管理施工现场,激励装修施工企业争创文明工地,促进全市建筑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我会经研究决定,常年受理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各在建施工工地开工日期前10天。
各会员企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水平,鼓励企业创优创新,推动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良工程等奖项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1、2010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良工程;2、2010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十强企业;3、2010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行业先进企业;4、2010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精英企业家;5、2010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秀项目经理;6、2010年度福州市住宅装饰优秀设计师。
各有关会员企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水平,鼓励企业创优创新,推动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福州市建筑装饰先进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一先两优”)及十强企业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1、2010年度福州市建筑装饰先进企业;2、2010年度福州市建筑装饰企业优秀经理;3、2010年度福州市建筑装饰企业优秀项目经理;4、2010年度福州市建筑装饰十强企业。
各会员企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水平,鼓励企业创优创新,推动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福州市“榕城杯”建筑装饰优良工程评比工作。
榕装协[2010]0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06]37号文)要求,企业三类人员应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内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和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协〔2010〕18号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福州、厦门市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企业: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的通知》(闽民管〔2009〕164号)的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10〕46号),明确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我会负责组织开展,原印发的《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闽建筑[2009]29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