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16 阅读数:1214
各装饰企业、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支持信用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第四批)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装协信用评价【2009】002号)文件精神,我会决定即日起开展福州地区2009年(第四批)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组织申报、初审、上报工作。
企业信用评价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树立行业形象,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协会秘书处将按照中装协文件评价标准开展评价初审工作,评价结果将向全行业公告,推广应用信用评价的结果。企业可自愿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截止2009年7月16日。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自我评分后将有关资料报至我会,我会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企业自我评价,组织当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独立打分,后将企业自我评分拟申请的信用等级和协会评价拟申请的信用等级,列表统一报到“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申报资料及评价标准等详情详见网站附件。
三、申报费用:
根据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要求,为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控制行业信用评价收费标准和财务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评价赞助费。收费金额不与企业经营规模或其他指标相联系。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收费标准为6000元/家,支出范围限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管理费和证牌工本费。
四、申报地点:福州地区装饰企业报送福州装饰协会:
电话:0591-87538672 郭丽华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9层
网址:www.fzzsw.org
福州建筑装饰协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