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下称《通知》),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

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七大举措,包括砍掉24项工程领域保证金,只保留4项;推荐低成本的银行保函方式来替代现金缴纳;取消的保证金于2016年底之前还给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制度等。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6〕7号)精神,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下同]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3、4日举行。

“营改增”是把双刃剑。

工程“层层转包、层层扒皮”早已成为建筑业的顽疾,层层转包分包之下,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往往大为减少,导致严重偷工减料的现象也为公众所熟知,已是公开的“潜规则”,在这些“潜规则”下,暗藏权钱交易,借劳务分包之名,违法分包工程、从中捞钱的现象普遍存在。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由于政策衔接和企业反映,经研究,对《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下称“通用本”)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通用本第2章第2节第4.3款第(10)项“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和第(13)项“在最近三年内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归并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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