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7-25 阅读数:1246
从2007年8月1日起省建设厅开展我省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
省建设厅集中受理时间为2007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设区市建设局负责集中受理申请人单位在本地区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受理地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公布;省直单位(含中直驻闽单位,下同)由省建设厅负责受理,地点在省建设厅建设公寓一楼于山厅(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大院内)。集中受理时间分两个时段,一级注册建造师从2007年8月1日至8月15日,二级注册建造师从2007年9月10日至9月21日。
从10月份起,注册工作转入日常办理,由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直接受理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事宜。
申报办法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网上申报信息应当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相一致。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zczx.fjjs.gov.cn/)进入“网上申报注册系统”,登录“福建省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使用注册系统身份验证锁(或建设部企业资质认证锁)进行网上申报。
注册人员的名单、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发放等信息,将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和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公布。注册人员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同时收回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注册中心咨询电话:(0591)87617396、87615805、87610301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8934285、58933447、58933417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信箱:jzszc@ce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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