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 行业动态

资讯中心
Corporate news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详细,请联系我们

0591-87538672

给我们留言

行业动态

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06-09-04 阅读数:997

    2006年8月4日,《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经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总则,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招标投标程序,监督与投诉,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对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监督等多个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除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外,《条例》并明确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国有自然资源经营性开发项目及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等五类项目的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达到规定规模和标准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
                                                           (政策法规处)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友情链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装新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福建建设人才市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电话:0591-87538672  邮编:35000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284号市二建三层

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