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装修企业:现将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企业持证人员调查统计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榕建筑[2012]31号文要求,认真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于8月2日前将表格送至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福州市五一中路18号正大广场御景台2621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协会邮箱(986899770@qq.com)。
一、受理范围:凡在我市从事空间环境工程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及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员经单位推荐均可报名申请认定。
根据《关于组织评选2011年度福州市建筑装饰企业“一先两优优”及十强企业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十强企业综合实力评审委员会根据《福州市建筑装饰企业实力评比表》的指标标准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现将2011年度福州市建筑装饰十强企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福州市“榕城杯”建筑装饰优良工程评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榕城杯”建筑装饰优良工程评审委员会根据《福州市优良工程评审办法》的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将2011年度福州市”榕城杯“建筑装饰优良工程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定于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3:00召开本会三届四次会员大会。
一、培训对象年满28周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师的培训1.具有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或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从业资格二年以上2.具有相当于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四年以上,或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从业资格三年以上.3.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从业资格并在监理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二、培训目标通过规定课程的学习和实务训练,使学员进一步熟悉国家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掌握“四控制(成本、进度、质量、安全)二管理(合同、信息)一协调”的方法,从而达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师标准。